天天315丨无食品经营许可也不整改 儋州市新兴学校被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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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17日消息(记者 蒙健)

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儋州市新兴学校食堂为该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并且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近日,儋州市新兴学校被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出了5万元的罚单。

据介绍,5月18日,儋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对儋州市新时代花园小区的儋州市新兴学校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校食堂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为在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同时该食堂还存在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食堂法人罗某新自2017年9月从儋州市那大镇兰洋路搬迁到新时代花园小区办学,办学规模为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同时开办学校食堂为该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现该校共有九个年级学生328人,教师28人,全校师生有295人在该校食堂用餐。该校按照学费、学杂费、伙食费、校服费等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单独收取餐费。

5月18日当天,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就已对该校食堂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责令改正和警告处罚。经查实,儋州市新兴学校因未取得办学计可的合法主体资格,无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早在2019年11月15、2020年4月16日,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就曾两度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校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但该校仍不改正。

因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且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近日,儋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儋州市新兴学校予以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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