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乡村建设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广西自身的特色、生态和人居环境优势,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讲到,城镇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总书记的这番讲话,把乡愁元素融入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性,科学回答了在城镇化浪潮中乡村建设的走向问题,是我们开展生态乡村建设的重要遵循。
留住乡愁,必须践行“绿色发展”。乡愁是一种正能量,守住环境、留住乡愁,是广西发展的后劲所在,也是最大的潜力所在。在生态乡村建设中,要特别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向绿色要“发展红利”,让人民分享“绿色福利”,绝不以破坏生态、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留住乡愁,必须突出“山水特色”。广西独特的地形地貌孕育了享誉天下的灵山秀水和自然风光,生态乡村建设不能搞大拆大建,要坚持不同条件不同要求、不同地方不同标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依据各自的基础和条件,巧借山形、善用水势、活用资源,凸显石山特色、丘陵风格、河谷韵味、平原风貌,形成别致多样、各具特色、和谐自然的美丽乡村。
留住乡愁,必须打造“乡村意境”。在生态乡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广西的农村实际,突出特点,做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不套用城市建设标准,不过多使用钢筋水泥,人行道路就地取材,农村房屋改造不追求一律,多搞本地特色和民族风情的建筑。房前屋后不搞过度硬化,多做庭院菜地,多种乡土树和果木经济林。农村的泉水、溪水、井水,只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都是很好的饮用水源,要善加保护和利用,方便群众。
留住乡愁,必须唱响“文化品牌”。广西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众多,民族文化、边关文化、海洋文化丰富多彩。生态乡村建设要注重挖掘广西乡村文化内涵,努力培育乡村文化产业,打造地域文化名村,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着力推出一批田园风光、文化特色、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等不同类型的美丽乡村的示范典型,让壮乡儿女为自己的家乡感到更加自豪,让更多的客人由衷感叹“遍行天下,心仪广西”。
广西的乡村是美丽的,壮乡人的乡愁是温暖的。在生态乡村建设中,要把广西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八桂儿女的美丽乡愁转化为发展动力,从而实现人与自然、文化的和谐共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共同发展,使绿色、生态、优美、舒适成为广西乡村乃至全区的鲜明形象,为守护美丽家园、传承中华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